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6号)、《湖南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修订)》(湘女院行字[2022]41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启动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类型及类别
我校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各级别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种类型,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2022 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见附件 2)。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项目应注重四个结合:与学科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社会现实需求相结合、与专业学习相结合。
2.项目团队
品学兼优,学有余力且具备一定科研及创新能力的1-3年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有在研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形式为个人申报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申报,每位同学可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学校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专业)交叉和年级交叉。
3.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有可靠的时间保证。每个项目选择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位教师指导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
4.研究时间
一、二年级学生作为主持人的项目,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且需要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三年级学生作为主持人的项目,原则上需要在毕业前完成。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学生请认真学习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的申报书进行填写(附件3)。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选后,认真填写《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提交所有申报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
3.学校复审立项及推荐。创新创业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批准立项后面向全校公布,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二、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
(一)项目结题
1.结题对象
截至2022年6月,现达到结题时间还未结题的项目(附件5),务必根据结项要求及时完成结题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的,须提出延迟结项的书面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经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做退项处理。提前结项的须经过项目所在二级教学单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创新创业学院,与学校当年度统一鉴定验收项目一同进行。
2.结题标准
(1)校级项目结题要求(达到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申请专利1项;
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有项目推送报道1篇。
(2)省级项目结题要求(达到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
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申请专利1项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有项目推送报道1篇。
(3)国家级项目结题要求(达到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并在国家级媒体有项目推送报道1篇。
另外,创业类项目如无公开发表的论文,则须有本研究领域权威部门鉴定、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成果鉴定书等)。
3.结题提交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并附取得的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中期检查
1.立项项目须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按启动任务表的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了解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查收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
2.各项目组要积极开展研究工作,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研究成果。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立项资格。对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终止其项目或更换项目成员。
3.中期检查提交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附件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9)。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指导学生选题,认真做好初评筛选工作。
2.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建立立项材料、结题材料、中期检查材料三个文件夹,每个项目以“学院全称+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项目内材料规范命名“项目名称+材料简介(申报书/结题书/中期报告/附件材料清单内容)”。
3.由学院统一于5月30前将分管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楼504),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510672637@qq.com,不接受个人材料提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31-82932990。
附件:
1.《湖南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2. 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未结题项目汇总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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